

你是否曾在观看流媒体节目时,被突然响起的高音量广告打扰?这种体验不仅突兀,还令人不适。尤其在使用某些主流视频平台时,广告的音量明显高于正片内容,成为不少观众的共同困扰。这一现象即将在加利福尼亚州迎来法律层面的遏制。
尽管流媒体技术推动了电视行业的进步,带来了更灵活的观看方式和更丰富的内容选择,但一些体验上的短板也随之显现。其中,广告音频音量过高便是长期被用户诟病的问题之一。与传统有线电视不同,后者因技术标准统一,广告与节目音量基本保持一致,而部分流媒体服务由于内容来源多样或音频处理机制不完善,导致广告播放时声音骤然升高。
为解决这一问题,加州近期通过一项名为SB-576的新法案,明确对流媒体广告音量做出限制。根据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所有向加州居民提供服务的视频流媒体平台,其播放的商业广告音频音量不得超过所附着视频内容本身的音量。
这项立法虽看似针对技术细节,实则反映出对用户观看体验的重视。原本,音量一致性应属平台基础体验的一部分,无需通过法规强制规范。然而,由于问题长期存在且未能有效改善,监管手段成为必要选择。该法案的通过,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也为整个行业设立了明确标准。
期待未来,各流媒体服务商能主动优化音频管理机制,无论用户是否身处加州,都能享受更加平稳、舒适的观看过程。技术的发展,终究应以提升人的体验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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