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微信公众号发文称,作为一家市场占有率据垄断地位且拥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的超大型音乐集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称“腾讯音乐集团”)因未经许可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称“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再次被法院判决认定侵权!
据悉,此次侵犯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书认定:酷狗音乐侵犯了音著协对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随着音乐产业的发展,在数字音乐行业,侵权成本和技术门槛越来越低,著作权人对自己作品的控制力进一步下降。酷狗音乐作为国内主流音乐平台,在与音著协的合作合同到期后,未经许可使用由音著协进行集体管理的多首歌曲,主观过错较明显。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酷狗音乐向音著协赔偿经济损失共计近22万元人民币。
此外,本月16日音著协曾发文称,诉酷我音乐侵权案胜诉,获赔近12万元人民币。
关于腾讯音乐集团是否会受到影响以及具体影响程度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可以确定的是,在这个数字时代中保护好自己的版权问题非常重要。同时也希望各大互联网企业能够加强版权保护意识,共同构建一个健康、和谐的数字音乐产业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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